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镇政文件 > 2009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镇平县支行“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 时间:2015-04-02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镇平县支行制定的《“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

  “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方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镇平县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2007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镇平县支行于2008年1月4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河南省分行第四批县(市)一级支行试点单位,支行下辖22个网点,其中6个二级支行,16个邮政储蓄所。镇平邮储支行成立以来,在原有储蓄、汇兑、代收代付、质押贷款等业务的基础上,陆续开办了小额信用贷款、理财、公司业务、个人商务贷款等新业务。截至目前,邮储银行镇平县支行存款余额已达8.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560万元,其中:商户发放小额贷款2000万元,发放支农贷款1560万元,基金理财销售5300万元,较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优质安全的金融服务。为更好地发挥邮储银行在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服务作用,切实把惠农、支农政策落到实处,结合镇平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实施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金融服务为手段,以创新激励约束机制为动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农力度,加快实施步伐,努力实现邮储银行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方案,镇平县邮储银行实施的具体目标是:2009年累计投放支持全县农户、商户贷款1亿元,发展2000个信用户,创建50个信用村,支持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重点优质企业50家,支持农户1000户,发展20个信用市场。
三、贷款发放资格与条件
(一)具备贷款资格客户
农户:具有当地户口或在户口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家庭。
微小企业主:年经营收入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内,职工人数在100人(含)以下,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
(二)贷款方式
农户联保贷款:由3至5户农户组成联保小组,小组成员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商户联保贷款:由3户微小企业主组成联保小组,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农户、商户保证贷款:由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提供担保。
申请2万元以下贷款需一个保证人担保,2万元以上需两个保证人担保,其中1人必须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者,并由所在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材料,另一个保证人条件则可以适当放宽,经营稳定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作为贷款的保证人。
(三)客户应具备条件
农户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2、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3、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经营项目规模符合借款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能力。
4、申请人必须已婚,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名(含)以上的劳动力。
5、申请人住所或固定经营场所在接受贷款申请的邮政储蓄网点有效服务区域内。
6、申请人在邮政储蓄网点开立有个人结算账户。
商户贷款(微小企业主贷款)提出贷款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的身份证、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
3、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可在调查时提供给信贷员。
5、涉及自然人保证的,应当提交保证人身份、工作单位证明和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含联保协议);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6、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不足3个月,但是已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经营情况良好的,需提交相关进货、售货等证明。
7、营业执照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为直系亲属时,以实际经营者为借款人的,借款人需提供户口本等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8、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若借款人已婚则还须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3、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等纳税证明材料。
5、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及证明股东股权结构的材料(如出资协议)。
6、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结算账户最近6个月的交易明细。
7、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能提供企业征信查询服务的地区,应提供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征信报告,对于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供企业征信报告(注:待邮储银行开通查询企业征信系统后,由银行自行查询,不需客户提供)。
8、邮政储蓄银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商户(农户)联保贷款
联保小组的定义。联保小组是指有意愿申请邮政储蓄银行农户(商户)联保贷款的农户(商户)自愿组成的一个小集体。每个联保小组只能由3-5个农户(商户为3个)组成。3户或4户组成的联保小组不能存在直系亲属,5户联保小组允许存在2人是直系亲属关系。
组建联保小组的流程:
1、农户(商户)自主组建联保小组,自主选择小组成员。在组建过程中所有组员必须满足联保小组成员的基本要求,否则将不能获得贷款。
2、民主选举产生联保小组小组长,小组长的职责作为小组联系人,督促小组成员按时还款等责任。
3、小组成员签署联保协议,联保协议将成为小组成员贷款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联保小组的解散。只有当所有成员的贷款均还清时,经小组成员协商一致,联保小组方可以解散。联保小组内任一组员没能偿清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时,所有小组成员不能退出小组。当小组内所有贷款均还清时,组内的成员可以随意退出小组
每个联保小组的存续时间为两年。两年后经组员协商同意可以继续存续下去。
四、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信贷营业部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创建目标进行科学分解,确保全面完成。
(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标准,扎实推进,不得搞形式主义,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三)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要善于发现、培育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在辖区全面推广,提高创建工作效率。
(四)防范风险,注重效益。在创建过程中,信贷营业部要严格防范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要对贷款进行科学定价,既要保持农民的借贷成本合理,又要保持邮储银行的合理收益。
(五)通过地方政府推荐,邮储银行信贷业务部根据小额贷款发放条件进行筛选,确定最后的贷款户,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星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市场等。
(六)镇平县邮储支行信贷业务部接受客户申请后,5日内必须给予答复,同时严格要求信贷员遵守八不准规定,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农户、商户等提供优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领导责任
各乡镇办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稳步实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乡镇办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是辖区实施“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的创建工作。
(二)抓好试点工作,运用典型引路
各乡镇办要搞好试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发展信用户、信用市场、信用商场、信用专业合作社、县域经济企业以及信用村工作搞的好的乡镇、街道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议,交流经验,推广做法,促进该活动的有效开展。各乡镇办要加强互动,采取传经送宝、现场观摩等方式推进辖内创建工作。
(三)优化服务手段,扎扎实实推进
各乡镇办要经常听取、督促、指导本辖区的“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进展情况,通过召开社企交流会、项目洽谈会,帮助邮储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等方式创造和促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为邮储银行营销贷款创造环境。邮储银行要开辟绿色通道,创新贷款方式,一方面深入开展贷款“三公开”(额度、程序、期限)解决信用村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开办各种为农民、小企业担保的贷款,既满足企业的需求,又规避贷款风险,实现惠民工程推进和信贷资金安全运作的高度统一。
(四)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作质量
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信贷营业部每季度检查一次,3月份组织全县抽查。其中,信用村由各信贷部每6个月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一次,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督导。对进展快的单位要大力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附件:镇平县“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镇平县“小额贷款乡下行,服务三农献真情”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常英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三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清华 县财政局局长
徐文军 县农业局局长
郭贵龙 县畜牧局局长
柴光平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继芳 县工商局局长
王 栋 县人行行长
李玉魁 县银监办主任
姜 宇 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曹永正 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邮政储蓄银行,办公室主任由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姜宇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