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阳、玉都、雪枫三个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快我县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步伐,促进城市快速发展,根据镇发〔2009〕8号、镇政〔2008〕82号文件及2009年全县工作会议要求,现将2009年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中村改造区域范围 1、雪枫街道办事处郭家庄村,四至范围:北至郭家庄北侧东西区间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建材市场东侧南北路,东至郭家庄东侧南北路。 2、玉都街道办事处大刘营村,四至范围:北至宁西铁路南侧,南至杏山大道,西至玉神路,东至西三里河。 3、涅阳街道办事处寺门坑,四至范围:北至中山街,南至府前街镇菩路至护城河,西至镇菩路。 4、涅阳街道办事处原二工局区域,四至范围:北至涅阳一初中南墙,南至工业路,西至三里河,东至健康路。 5、涅阳街道办事处玉鼎广场对角区域,四至范围:北至东工贸南侧区间路,南至雪枫路,西至校场路,东至东工贸东侧区间路。 二、工作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城中村改造区域范围,一律停止土地供应,一律停止办理建设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进行新建、翻建、改建、扩建。 2、县规划局要加快编制上述区域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上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未通过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3、涅阳、玉都、雪枫三个街道办事处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具体责任单位,要对确定的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澄清底数,主要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造时间、人口、户数等,制订城中村拆迁安置方案,并抓紧实施。 4、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县发改委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计划立项;招商局协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县规划局要严格审查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负责上报县规划委员会研究讨论、审批,负责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城中村改造建设土地方案,办理用地手续,负责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县建设局负责办理城中村改造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做好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县拆迁办负责做好拆迁管理,审批城中村拆迁方案,办理拆迁手续;县民政局负责将城中村改造区域生活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城中村改造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违法案事件;县信访局负责城中村改造拆迁过程中信访问题的协调解决工作。 三个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做好拆迁改造区域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在充分尊重拆迁户意见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拆迁安置,确保拆得动、安置好,全面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营造县城宜居环境。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