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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失效)
来源: 时间: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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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80号)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及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1年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的龙头,搞好村镇体系规划,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重要的发展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任务。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形成经济支撑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发展协调有序的村镇建设体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1、2011年年底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成果的报批及备案工作。

2、2011年底前,石佛寺、贾宋、侯集、老庄四个中心镇要完成主要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60%以上;2012年完成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其它乡镇办今年要完成主要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完善中心村规划、加快基层村规划。要进一步对已编中心村规划成果进行修编完善(尤其是2009年以前编制的中心村规划)。今年全县各乡镇办基层村的规划编制要完成30%以上(任务见附表);2012年要完成基层村规划编制的60%以上。

三、编制标准

村镇规划要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并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来承担,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一是集镇主要街区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体现小城镇独有的风貌,要富有特色。二是要继续按照“建设中心村、整治基层村、培养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护历史文化村”的原则,对镇(乡)域村庄布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合理布局,促进村庄相对集中发展,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设住房,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严格程序

村镇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村镇规划在报审前,要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主要街区规划、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社会公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后,必须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所在地的镇或乡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办要成立相应机构,把主要街区规划、集镇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二)积极筹措资金。各乡镇办要积极筹措规划编制资金。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办村镇规划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以奖代补,以确保村镇规划工作顺利进行。

(三)密切配合协作。各乡镇办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乡镇和村庄规划的指导,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服务,为村镇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四)强化督查检查。为加强对村镇规划工作的督查检查,县政府将该工作纳入2011年考核范围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办每月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全县通报,以此作为县财政以奖代补主要依据。

附:
2011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基层村编制任务一览表


乡镇、街道

基层村数量

任务数量

玉都

15

5

雪枫

10

3

石佛寺

30

9

晁陂

16

5

贾宋

25

8

侯集

27

8

老庄

59

18

卢医

31

9

遮山

26

8

高丘

82

25

曲屯

22

7

枣园

38

11

杨营

32

10

柳泉铺

38

11

二龙

26

8

王岗

26

8

马庄

23

7

张林

44

13

安子营

44

13

彭营

44

13

郭庄

10

3

合计

668

202

注:按照《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基层数数量,以及宛规[2011]15号文件要求,今年需编制完成基层村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注:按照《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基层数数量,以及宛规[2011]15号文件要求,今年需编制完成基层村总数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