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完善村镇体系规划是我县2010年确定的八件大事之一,2010年县政府对各乡镇办下达了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任务。一年来,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编制任务,部分乡镇甚至超额完成了编制任务。为了弥补乡镇、街道村镇规划编制经费不足,根据镇政办〔2010〕4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办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以奖代补范围
1、集镇规划。县村镇体系规划领导小组对近年来完成的集镇规划进行了综合展评。经查看规划编制成果和现场实地核对,石佛寺镇获得一等奖,奖励3万元;高丘镇、张林镇获得二等奖,各奖励2万元;贾宋镇、晁陂镇、曲屯镇、老庄镇、郭庄乡、杨营镇分别获得三等奖,各奖励1万元;王岗乡、侯集镇、枣园镇、彭营乡、遮山镇、马庄乡、二龙乡、卢医镇、安字营镇、柳泉铺乡,各奖励0.5万元。
2、村庄规划。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县共完成134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其中中心村68个,基层村66个,已全部通过评审,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奖励办法按镇政办〔2010〕42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乡镇办具体数额见附表)。
二、资金拨付办法
以奖代补资金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解决,对各乡镇办的奖补数额由县督查中心、县规划局把关后,报县村镇体系规划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同意后,拨付到县规划局设立的财政专户,由规划局拨付给各乡镇办。
三、监督考核
村镇规划是关系我县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村镇规划进行以奖代补,目的是提高编制村镇规划的积极性。因此,以奖代补资金必须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为保证奖励资金有效使用,由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