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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3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失效)
来源: 时间: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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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201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2013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80个,总投资383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6个、计划新开工项目47个、前期项目7个。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围绕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强化管理,创新思路,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合理安排计划,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
三、各乡镇办和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在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立项、征地、环评、资金筹措和要素保障等各方面全力做好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县发改委、大项目办要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汇总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对80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全县年度目标考评范围,县发改委、大项目办和督查中心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目标考评,确保全年既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13年镇平县重点建设项目表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