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2013〕28号
彭营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彭营乡撤乡建镇的通知》(宛政办文〔2013〕10号),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彭营乡,设立彭营镇,原行政区域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镇政〔2013〕28号
彭营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彭营乡撤乡建镇的通知》(宛政办文〔2013〕10号),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彭营乡,设立彭营镇,原行政区域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