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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 时间: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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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各科室、局、办、馆:
《县政府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按要求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二OO二月三月十九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确保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的以“七查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春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服务活动,结合本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春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服务活动,以清查党员干部及其子女和国家干部、职工生育情况为重点,以清查人口出生漏统瞒报和四项手术遗留为主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狠抓落实的原则,促使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信息自动化、管理法制化的新型管理体制。
二、集中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
这次春季集中活动以“七查一落实”为主要内容。
1、查清总人口和已婚育龄妇女各种底数;
2、查单月健康检查情况;
3、查人口出生漏统瞒报对象;
4、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办证情况;
5、查党员干部及其子女和干部职工生育、节育和违反计划生育及法律责任追究情况;
6、查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现象;
7、查计划生育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8、公开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措施。
三、方法步骤
本次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清查服务活动自3月25日至5月14日结束。清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月26日)
1、3月20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动员大会。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大造活动声势;同时利用3月份健康检查的有利时机对育龄妇女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法规政策教育,使本次活动的目的进入千家万户,达到人人明白,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27日至4月15日)
在春季集中服务活动指导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自查自纠,具体要求:
1、办公室计生专干组织干部职工本人如实申报,由计生专干认真填写《人口与计划生育清查登记表》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办公室。
2、办公室组成两个自查小组,每组有一名班子成员任组长,两名调查员入户调查。
3、对1990年7月1日以来出生的五年级以下的入学儿童、进行全面清查澄底,逐人查验,核实核对生育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审批文件。
4、认真填报《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汇总表》和各种清查遗留名单,并张榜公布,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
5、落实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
6、修订完善各类台帐和板面,规范各类资料及证件,认真搞好分类建档工作。
7、汇总上报,写出负责性报告。
(三)复查和法律责任追究及整改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1、对二级单位派一个复查组,由副局级干部任组长,逐一进行复查。
2、组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政策法规兑现小分队,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政策法规兑现率均达到100%。
3、认真复查。
4、公开处理。
5、修订完善各类台帐和资料,分类入盒归档。
6、以上几项任务完成后,写出申请验收报告,由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签名盖章后,连同《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前上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8日至5月17日)
对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时,不受时间限止,查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