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任[200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接县委镇文〔2008〕39号文件通知,决定:
张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镇政任[200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接县委镇文〔2008〕39号文件通知,决定:
张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二OO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