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生产经营企业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上市地方环境环保审核意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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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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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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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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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 周一到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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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1、《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豫环文【2007】54号 2007.3.5; 2、《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56号第二条;3、《关于上市公司或增资扩股前的环保工作进行核查的通知》第三、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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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及有关材料→受理→审核→现场勘查→出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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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单位提交环保情况检查申请书;2、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环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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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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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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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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