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平县2018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提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现对我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总体规划为指导,以提升办学水平为目标,以建设标准化学校和保障校舍安全为重点,坚持有利于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中小学校项目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涉及学校32所,预算投资2493万元。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4月开工建设,8月份竣工。
三、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乡镇长(主任)为组长的中小学校“全面改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的各种手续,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改薄”各项政策,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工程进度到位,质量监督到位,资料建档到位。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县“改簿办”是实施中小学校项目建设工程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教体局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中小学校建设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提出年度学校建设项目初步意见,并负责组织好条件装备类项目的招标和安装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立项审批;县规划局负责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的审查,并办理规划许可证;县建设局负责项目工程的图纸审查、施工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和质量监理;县国土部门负责办理项目学校用地手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做好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的招标工作;县气象局负责项目工程避雷设施的验收;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同时做好政府采购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县监察委负责对项目工程建设加强监督。工程竣工后,由县“改簿办”负责组织规划、建设、教育等相关单位及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实行工程质量“问责制”。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遵循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项目工程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质量监理,对因玩忽职守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奖惩并举。对工作积极主动、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乡镇(街道),按照《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的考评奖励意见》(镇政〔2007〕47号)文件要求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镇平县2018年度“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规划表
2018年3月19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