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设立事项
 

  (一)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公司依据证明及公司所在地工商所签署的实地调查意见。自有房屋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房协议和房主房产证复印件;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依据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9)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10)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代理人所服务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授权书;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12)公司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情况证明;
   (13)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户口不在本市的应提交暂停户口证明,是女性已婚育龄公民的还应提交计生证明;
   (1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