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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房管局便民服务公示

一、主要办事程序

受理:1、收验证件齐全;2、初审证件真伪;3、进行录入登记;4、填写收件受理单。

初审:1、核验证件;2、现场勘察(必要时);

3、查档审核;4、提出初审意见。

复审:1、复核初审意见;2、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提出复审意见。

审批:1、全程审核;2、疑难问题终结处理;3、签署审批意见。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必收要件

(一)初始登记必收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

(二)转移登记必收要件

1、原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估价报告;

3、房地产转移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

(三)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必收要件

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许可证;

4、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许可证;

5、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项目形象进度达到50%的证明材料:

7、项目资本金达到项目总投资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

(四)房地产抵押必收要件

1、房屋抵押借款合同;2、房屋权属证书;3、土地使用权证书;4、房地产估价报告; 5、身份证明;6、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证明。

(五)变更登记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六)注销登记必收要件

1、原房屋权属证书;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在所提供的要件齐全、有效、合法的前提下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初始登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换证、遗失登记补证承诺时限:私产12个工作日,公产15个工作日。

(二)抵押登记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注销登记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房地产转移登记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注:1.遗失补证登记须经公告6个月后,无异议方可办理。

2.验换证登记须公告10天后,无异议方可办理。

四、房地产转让注意事项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此外,凡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和程序先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和申请变更登记,然后凭变更后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的,其房地产转让或变更一律无效。

五、优质服务承诺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认真解答申请人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产权证准确发放。

六、监督办法

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纪工作人员,根据情节严肃处理。认真对待投诉反映的问题,投诉采用口头、书面或电话等形式,由房管局受理。

业务联系电话:65913057 联系人:刘晓娟

服务举报电话:65921318

网址:www.Fangnuan.com.cn

电子信箱:zpfangguan@163.com